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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商户必备条件
1、拥有工商管理局认可的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服务企业,方可向营运管理机构申请,成为瑞祥商联卡受理商户。
  2、商业服务企业须按规定填写并递交申请表及其他相关资料,运营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确认是否同意授予其受理商户资格。
  3、经过审核的商业服务企业运营管理机构鉴定《江苏瑞祥特约商户入网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后,方可正式获得运营管理机构授予的受理商户资格。
商户需要准备的签约资料
1、加盖商户公章且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商户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加盖商户公章且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商户公章及商户经营场景照片。
受理商户的权利和义务
1、得到运营管理机构部署的POS机,码牌等用于瑞祥商联卡的消费结算、积分管理等功能的物料。
  2、可以获得瑞祥商联卡门户网站的定期推介以及多渠道宣传。
  3、得到瑞祥商联卡消费资金按时清算服务及相应的查询、咨询服务。
  4、承诺按协议及相关规定足额按时向运营管理机构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5、承诺按协议及相关规定,配合运营管理机构按时进行瑞祥商联卡消费资金的清算。
  6、必须在营业场所的明显位子设置由运营管理机构提供的受理商户铭牌、台牌、门贴。
  7、接受瑞祥商联卡消费支付,并在瑞祥商联卡持卡人结算时,直接给予消费折扣、消费积分。
  8、妥善管理相应POS机,码牌等收银物料,并按有关规定每日上传交易数据。
  9、承诺当清算出现长短款时,配合运营管理机构进行及时调整。
  10、因任何原因退出受理商户行列之前,必须完成所有的资金清算和积分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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